本版发布日期:2022年2月17日
生效日期:2022年2月17日
前言
以下销售条款和条件(“本条款”)适用于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或“我方”)的官方网站(https://www.balabala.com)以及我们运营的链接本条款的其他网站或互联网应用(统称“网站”)。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位于温州市瓯海区娄桥工业园南汇路98号。
本条款适用于在中国大陆(即,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通过我们的网站进行的所有商品购买行为。无需通知,我方即可修改销售条款并在平台上发布。当您在平台上下订单时,届时在平台上发布的销售条款将适用于该购买。请仔细阅读这些条款,并在提交订单前检查订单的详细信息是否完整和准确。如果您认为有错误,请联系我们。
确认您的订单时接受上述条款和条件,即表示您确认接受本条款。
请注意:
并非所有在我们的商品目录、本网站、广告或新闻中出现的商品都可以通过本网站订购。请通过本网站查询商品是否能够通过网站订购。
我们保留随时更改本条款的权利。本条款的最新版本可在本网站上获取。更改后的条款在本网站上发布后即刻生效。您通过本网站订购商品,应遵守您通过本网站进行订购时有效的本条款版本。如果本条款中的任何条款被视为无效、失效或由于任何原因不可执行,则该条款应被视为可分割,并不影响任何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
本条款可由本网站的所有用户进行打印,只要仍发布在本网站上,则本条款将适用于通过本网站进行的所有交易。
1. 范围
1.1 在本条款中:
1.1.1 “客户”系指并非出于商业目的购买商品的消费者;
1.1.2 “您”系指提交商品订单的客户;
1.1.3 “商品”系指依据本条款供应的商品;
1.1.4 “一方”系指您或我方;“双方”系指您和我方;
1.2 您提交订单后并完成支付之时,商品销售合同(“合同”)即告成立。所有订单均取决于是否有货。
1.3 年满18周岁及以上客户方可下单。
1.4 您从本网站订购的商品仅供您个人生活消费使用。如果我们发现您从本网站订购的商品用于分销目的或转售给其他消费者,我们保留拒绝接受您的订单、取消合同或关闭您的帐户的权利。
1.5 在您提交订单后,我们可能会进行信息核查,您确认同意我们进行此类核查。
1.6 本条款以及退货说明和销售单据中提及的任何事项构成您与我们之间的全部理解,并取代此前做出的任何承诺、陈述(欺诈性陈述除外)或保证。
1.7 如果我们出具的任何销售资料或发布在报纸、杂志、互联网等媒介上的任何广告或出具的发票或其他单据上出现任何遗漏或错误,我们均有权更正。
1.8 下达订单,即表示您确认自己是在中国大陆的客户。
1.9 条款标题仅为方便起见,不影响本条款的释义。单数词语包括复数含义,反之亦然。
2. 订单
2.1 您可通过本网站下单。因链接本网站而产生的费用应由您自行承担。
2.2 下单时,您需要填写订单上的必填项目。
2.3 如果长时间不操作导致与本网站的连接失效,您的商品选择可能会丢失。在这种情况下,需要您重新输入您的选择。
2.4 在提交订单之前,您将有机会检查您的选择,检查订单总价格,并纠正任何输入错误。您同意您在订单中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并且在所有方面不具有误导性。如果此类信息有任何更改,或者您发现此类信息在任何时候不真实、不完整或不准确,应立即通知我们的客服中心。如果您提供的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不准确,致使我们无法提供相应的服务,您需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
2.5 您提交订单后,我们将就商品向您收费,您支付价款后合同成立。
2.6 如果您已经支付价款,但发生缺货或标价不准确或有其他错误描述,我们将尽快通知您,并就此与您进行协商,如果您取消订单,我们将退还您为商品支付的所有款项。
为确保遵守上述条款,在遵守适用的法律规定的前提下,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将会处理购买历史记录。在法律规定的条件下,您有权通过联系security@semir.com 查阅、纠正和删除您的个人信息或行使其他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权利。如您需了解更多有关我们对您个人信息处理的信息,请于www.balabala.com参阅我们的隐私政策。
3. 价格
3.1 巴拉巴拉中国官方网站内商品价格单位均为人民币,并含增值税。
4. 付款
在向您发运商品前,您必须通过支付宝或微信支付进行支付。付款金额必须为人民币。微信账户或支付宝账户持有人的姓名必须与下单人员的姓名相符。此外,不接受国际银行转账和现金支付。
5. 发票和销售单据
5.1 我们根据适用的法律法规提供(电子)发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5年第84号公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税务机关监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如需纸质形式,可将电子发票打印。您可以在确认签收后在“我的订单”中申请和下载您的电子发票。该电子发票查看和下载的有效期为陆(6)个月。请及时申请并妥善保管发票。
5.2我们提供的电子发票为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根据国税总局相关法律规定我们无法向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3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7年第16号公告,申请增值税发票时,若购买方为企业,则需填写纳税人识别。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发票抬头可以是真实有效的单位名称、社会组织或个人,但不得出现违反法律规定、违反社会良好风尚、违反公序良俗的文字。
5.4 发票开具金额为您实际实付金额,不包括礼品卡、积分、红包、优惠券支付的金额。
5.5 如您收到商品后申请了部分退货后,需要重新开具对应货款的发票,您已开具的电子发票将被冲销,请在订单列表页面点击“申请开票”进行重新开票。
5.6 如您开具的电子发票信息有误,请在查看电子发票页面点击“申请换开”,已开具的电子发票将被冲销。
6. 订单发货
6.1 一旦订单确认,您订购的商品将由我们的合作快递服务公司递送到您下单时提供给我们的地址。如果因为您向我们提供的地址不正确或不完整导致我们无法及时递送您的订单,我们不承担因此产生的任何责任。请注意,我们的递送仅限于中国大陆地区(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商品可以递送的地区还取决于我们合作的快递服务公司是否有能力送达。
6.2 如果所提供的地址无人能够接收递送商品,您需通过客服中心,在线或电话联系我们,以便安排其他递送日期递送商品。如果自我们通知您商品已发运之日(含该日)起三十(30)天内无法联系到您,订单将取消,未递送的商品的购买金额将自动按照您购买商品的付款方式原路径退回。
6.3 在您的订单被确认后,我们将尽快递送商品。我们不因任何合理的或不可避免的递送延迟而对您遭受的任何损失或损害承担责任。
6.4一旦我们将商品递送到您提供给我们的地址时,商品的所有权和商品损坏的风险将转移给您。
6.5 若签收时发现包裹破损,您有权拒收商品并请通过客服中心板块及时联系我们。在商品损坏的情况下请联系我们。
7. 我们对您的责任
7.1 在适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于以下损失和损害,我们对您不承担任何责任,无论其是基于陈述(欺诈性陈述除外)、侵权(包括过失)或合同的任何明示或默示条款:
7.1.1 合同成立时双方不能合理预见的与商品供应以及相关服务有关的任何损失或损害或者与您或您指定的收货人对相关服务的使用有关的任何损失或损害;
7.1.2 利润损失、业务损失、业务中断或商机丧失。
7.2 尽管我们会尽力确保本网站在任何时候均可靠、可用,但因互联网固有的不稳定性,有可能在任何时候发生错误、遗漏、服务中断和延迟。我们不对本网站上包含的内容或服务的准确性、适用性、可靠性、完整性、性能、适合性、免受病毒攻击或及时性提供任何保证。
7.3 在适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于因您使用或延迟使用或无法使用本网站、其内容或导至其他网站的链接造成的任何损害(包括但不限于利润损失、业务损失、业务中断或使用性损失),无论其是基于合同、侵权(包括过失)或其他原因,我们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8. 您退货的权利及退货流程
8.1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巴拉巴拉官方网站的规定,已售商品在收货签收之日起10天内【指自收货签收后次日零时起满10天(包含法定节假日)】,在商品完好、配件齐全、未经洗涤、未经穿着、无人为损坏、无污染并完整保留吊牌、洗唛、和包装等前提下支持无理由退货(但部分不支持无理由退货的商品除外,详情请参见以下规则)。已参与赠品活动的交易,若退货后将导致该笔交易无法满足原赠品领取条件时,需于退货时将完好无损的赠品(包括包装、吊牌及配件等)一并退还。
8.1.1上述十(10)天无理由退货规定不适用于下列情况:
个性化订制商品
口罩、内裤、袜类、内衣、文胸、连体/分体泳衣、婴幼儿内着等贴身衣物,请在下单购买前确认商品所适用的退货规则
其他根据商品性质不宜退货的商品
8.1.2巴拉巴拉承诺所有商品(包括上述不提供无理由退货服务的商品)如有质量问题,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退货处理。
8.2 如果您要使用10天无理由退货服务,在商品满足无理由退货规则的前提下,在签收商品之日起10天内【指自收货签收后次日零时起满10天(包含法定节假日)】可发起申请。
8.2.1申请金额:申请金额仅以买家实际支付的商品价款为限。
8.2.2退货的商品将由我们进行检查,以确保其处于完好无损的可销售状态并且符合第8.1条规定。任何未通过检查的商品将退还给您,您将不会获得商品退款。
8.3请将退货商品、赠品(如需退货的订单已参加赠品活动,且退货后该订单不符合赠品领取条件的)邮寄至以下地址(以下简称“巴拉巴拉官方网站退货地址”)。
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平湖市乍浦镇新07省道132号(森马物流园区6#逆向仓)
收件人:巴拉官网
联系电话:18058399538
8.4第8条中规定的权利不影响您就缺陷商品享有的法定权利。
9. 联系我们
巴拉巴拉官方网站客服中心联系方式
在线客服:周一至周日8:30-22:00
电话客服:400-8877-588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8:30-22:00
※ (部分节假日和大型活动的具体运营时间请以公告为准)
10. 知识产权
10.1 就您与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之间而言,您确认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网站所提供内容的一切所有权和著作权的许可。本网站所提供许可内容的一切所有权和知识产权均系相关内容拥有者的财产,可能受适用的著作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法律和公约的保护,同时囿于该等法律或公约下的使用限制。
10.2 我们的商品、配件或包装上出现的“balabala”和“巴拉巴拉”商标以及所有商标(无论是否为图像)、以及所有其他印记、插图、图像和标识(无论是否已注册,以下统称“巴拉巴拉商标”),均属于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专有财产。网站可能包含第三方商标以及其他印记、插图、图像和标识。您未被授予与巴拉巴拉商标或任何第三方商标有关的任何权利或许可。未经我方事先明确书面同意,严格禁止以任何原因和任何媒介对这些商标、印记、插图、图像和标识进行完全或部分复制、更改或使用,同时与其他任何印记、符号、标识和更普遍意义上的任何显著性符号进行组合或共同使用以形成复合标识的行为也是严格禁止的。
11. 延迟履约或未能履约
如果由于超出我们合理控制范围的任何原因导致我们无法或迟延履行我们对您的任何义务,我们对您不承担任何责任,这些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天灾、爆炸、洪水、火灾或事故;疫情、战争或内乱;罢工、劳工行动或停工;任何形式的政府干预;您未能向我们提供正确的递送地址或未能将地址的任何变更通知我们。
我们将在任何此类不可预见的事件或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7个工作日内通知您,并在相关事件结束后安排新的递送日期。如果该等中断持续超过两(2)周的时间,您将有权取消订单。若要进一步根据第12条规定取消订单,请通过上述“9. 联系我们”所述的联系方式与我们联系。
12. 使用您的信息
在收集和使用您提供给我们的个人信息时受本网站上公布的隐私政策的约束。请阅读隐私政策,了解我们如何使用和保护您提供给我们的信息。
欢迎您就我们对您的信息的使用提出任何意见、问询或请求,并通过隐私政策所载的联系方式与我们取得联系。
我们会注意确保我们的信息系统得到适当的保护并确保其安全。我们会使用能够检测安全问题的特定工具,并将根据适用的数据保护法规的要求,仅出于对安全管理目的而收集和处理相关个人信息。
13. 适用法律
合同及因合同、其标的或成立引起的或与之相关的任何争议或索赔(包括非合同争议或索赔)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双方不可撤销地同意,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所在地的管辖法院享有解决合同及其标的或成立引起的或与之相关的任何争议或索赔(包括非合同争议或索赔)的排他管辖权。